相信大马劳工法令 (Employment Act 1955),不管是对蓝领人士还是白领上班族,都不会很陌生。然而,究竟大马劳工法令对于在西马工作的蓝领人士,以及薪水位于或少过马币两千的白领上班族,所以给予的法律保障究竟有哪些,想必大部分都会摸不着头脑。
今天,伊特鲁斯会透过简单的文字,让大家可以了解自己被大马劳工法令保障的福利究竟有哪些!
第一) 工作时间的长度
根据大马劳工法令第60A条例,一般上,员工一天的工作时间不能超过8个小时。除非公司给予员工每星期两天假,那么员工一天工作时间最多也只能9个小时。
若超过这限定时间,老板就得要付超时薪水(overtime pay)。但,即使老板付超时薪水,员工一天的工作时间只能延长至最多12个小时。这是为了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,所以才设下这样的法律规定。
因此,值得一提的是, 老板在一个月中不能让员工加班超过104个小时,否则就会构成刑事罪。
第二) 超时薪水
根据大马劳工法令,在平时工作天加班,超时薪水得要相等于平日的时薪1.5倍。若在周休日工作,超时薪水就得要相等于平日的时薪2倍。若是在公共假期工作,超时薪水得要相等于平日的时薪就得要相等于平日时薪的3倍。
第三) 有薪假期
对于已经工作不超过两年的职员,拥有8天的有薪假期。对于超过两年但不超过五年的员工则享有12天的有薪假期。对于已经五年或以上的职员则享有16天的有薪假期。
第四)产假
根据大马劳工法令,只要您是即将生产的妇女打工族,不管是蓝领白领,薪水或高或低,都有权利申请60天产假。甚至,您可以在产前的三十天就可以开始使用您60天的产假。
此外,值得一提的是,只要您在某公司上班不少过九十天,然后目前所育有的亲生孩子不超过五名,那么在您60天的产假期间,您老板就必须要付您与您的薪水相等的扶助金给您。
此外,就算您已经从前任公司那里辞职,只要生产期离离职期不超过4四个月,并且您也给予了前任公司关于您即将在离职后的四个月内生产,那么前任公司依然得要付您这笔扶助金。
而且,就算生产的妇女员工不幸过世,也依然享有领取这扶助金的资格。
想要知道更多的福利保障吗?请记得留守下一篇哦!谢谢大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