google-site-verification: google77fa0f3c2468a130.html 人人都懂大马Law : 大马车祸后报案的黄金24小时。

Sunday 15 October 2017

大马车祸后报案的黄金24小时。




在马来西亚,  车祸率高攀不下。相信看这篇文章的你或者是你身边的友人都曾经历过车祸事故。

然而,你是否知道,不论是车祸肇事者还是受害者,都需要在车祸发生后向警方报案呢?

在马来西亚,在发生车祸事故后的二十四 (24) 个小时内,就必须要向警方报案。这是因为,若在车祸发生后马上报案,从法律角度来看, 当事人还处在恐慌当中,因此这样的报案内容比较不会有造假的可能性。所以,这样的报告在法庭上的可信度高也比较高。 

否则,若是隔了一天、一个星期、甚至一个月、数个月之后才报案,那么当事人很可能已经沉淀好自己的情绪,所以报案内容造假的可能性会相对地提高。

而且,别忘了,我们人类是很健忘的存在。因此,时间久后,车祸当时的人事物都可能被淡忘,事情的发生经过也可能变得模糊,结果报告内容k可能就会前后矛盾,而让人无法相信。

因此,不管是以上哪个情况都好,一旦迟报案,那么,这样的报告在法庭上会成为可信度很低的证据。

因此,除非是有特别原因,如车祸受重伤而住院而不得不延迟报案,否则在一般的情况下,越是尽早在车祸后去报告,会越是有利。

否则,一旦时间久了,即使你明明报告的内容是属实的,也很有可能会被质疑。所以,报案者会相当吃亏。

写到这里,就让我想起我教会的牧师——郑明析的哲言:“最冤枉的事莫过于不了解”。

郑明析牧师是我敬爱的牧师之一。就算是很复杂的圣经话语,在牧师的解说之下,也会变得生动有趣,容易理解。

而如同郑明析牧师所说的那般,我想,最冤枉的事真的就是不了解。

圣经里的犹太人明明只要了解并迎接耶稣,就能够被救世主耶稣拯救。但是,他们却因为不了解,竟然把自己唯一的生路——耶稣给杀死了。 

因此,若不了解,那么在我们身上,每天也都会发生很多冤枉的事。

即使是自己充分能够做到的事,却因为不知道而没有去做,而让自己遭遇到不幸,因此这真的很冤枉。 

如果明明自己能够提早报案,但是却没有去做,而让原本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就这样没了,我想这也有够冤枉的。

所以,希望大家都能够记得这篇文章,若遇到车祸就赶紧报案,以免让自己成为冤大头哦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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